招标编号:0623-0974N1103297
1、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的委托,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述设备的采购供货及安装工作提交密封的投标。
2、招标项目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对讲门整改项目楼宇智能工程对讲设备采购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3、投标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且招标内容在其主营业务范围内。
3.2 投标人具备省级公安厅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及建筑智能化施工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
3.3 投标人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注册时间应在壹年以上。所投标的对讲系统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时间应在5年以上,2008年营业额不小于5000万元人民币。
3.4 投标人在长沙有售后服务机构。
3.5 投标人应提供对讲系统设备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
3.6 投标人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3.7 所投产品均为 “CCC” 认证产品。
3.8 所投产品经CMA检测,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10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省级公安厅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证书原件;建筑智能化施工资质证书原件;2007年至今至少二个应用在楼宇工程的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楼宇智能对讲系统的合同业绩原件。
3.11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2008年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原件;所投产品的3C认证证书原件;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原件。
3.12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其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包括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名称、基本账户名称及基本账户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6月17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三处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9年7月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7、投标及开标地点: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锦泰广场)湖南国际商务中心大楼二楼
8、招标代理公司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邮政编码:410003
电话:0731-4514664、4556896 传真:0731-4514579
联系人:熊慧敏 李勋 张治平
9、标书款帐户:全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华联支行
帐 号:800081861209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