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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人民法院综合大楼室内装饰工程

2009-06-15 来源:苏州市建筑市场信息网

太仓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 太仓市人民法院 的 太仓市人民法院综合大楼室内装饰工程 已经 太仓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资金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杭州江逸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太仓行政新区E11-3地块,半泾支路以西,半泾河以东,东临新建的太仓市行政中心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太仓市
(2)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工程造价2500万人民币 建筑面积:24158.16 平方米 工程性质:装修工程 招标金额:25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09-8-10 至 2009-12-31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0001 太仓市人民法院综合大楼室内装饰工程 2500.000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一级建造师 良好 良好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一级建造师
(5)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 太仓市规划局 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太仓投标的资质核验书;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省优及以上工程;
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省优及以上工程;
企业承担过工程获省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 2009-6-18 17:00 前使用企业用户名登陆到太仓市建筑市场信息网(www.tccin.net)的“建设工程承发包网上报名系统”上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建设工程承发包网上报名系统”中的“查看报名情况及打印报名确认单”)。(如无用户名的企业,请到太仓市建筑市场信息网(www.tccin.net)“通知公告”处查看《施工企业领取用户名流程》)。

7. 预审材料的内容及提交时间:
(一)太仓市建设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通用文本格式,在太仓市建筑市场信息网(www.tccin.net)的“下载中心”上下载);
(二)附件资料:
1.承诺书(太仓市建筑市场信息网(www.tccin.net)“下载中心”的《太仓市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省外企业提供进太仓市的资质核验书原件;
3.拟选派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
4.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证明材料为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单及获奖证书等),以上证明材料原件请在2009年6月19日9:00至11:30交到太仓市招标办;以上所有复印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书均需加盖单位红章。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投标箱。
(三)预审材料提交时间: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09-6-19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09-6-19 11:30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9. 招标人地址: 太仓市上海东路新城桥法院现场工地办公室
联系人: 许明 传真: 0512-53574966 电话: 0512-53574966
邮编: 215400 E-Mail: fyjnpm@yahoo.cn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太仓市上海东路新城桥法院现场工地办公室
联系人: 许明 传真: 0512-53574966 电话: 0512-53574966
邮编: 215400 E-Mail: fyjnpm@yahoo.cn

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何宜岗
项目组组长: 李强 职称或执业资格: 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建【造】05334100089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09-6-12 至 2009-6-18 投标箱号: 投标箱一(暂定,注意当天资格预审箱项目名称)

13. 备注: 类似工程及其它要求等以如下所述为准:
(1)类似工程为三年(2006年6月-2009年5月)内承担过装饰单项合同造价在1600万及以上的办公、写字楼和宾馆等公共建筑项目;
(2)资格预审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50万元,保证金应以汇票形式提交,并在资格预审时提供保证金汇票的原件或者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原件。太仓市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账号:32201997336059988888开户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太仓市支行;
(3)有关建造师证书使用规定按苏建筑(2008)12号文执行;
(4)递交资格预审材料中,必须具有将网上报名打印的确认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否则不予接收资格预审材料;
(5)项目经理一经网上报名确认,不可擅自更改项目经理姓名,更改项目经理姓名的报名申请单位不予通过资格预审;
(6)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第(7)条修改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7)省外企业不需到太仓市规划局办理资质核验;
(8)投标人在近一年内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9)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证和B证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劳动合同和社保原件、资格预审证明材料原件(包括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单等)须在2009年06月19日09:00至11:30在太仓市建设有形市场提交;
(10)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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