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宏正招[2009]号030
开标时间:2009-7-15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宏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永泰县医院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内容:
招 标 公 告
闽宏正招 [ 2009 ] 号 0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泰县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工程 ( 项目名称 )已由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樟发改[2009]87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永泰县医院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 资金来源 ),招标人为 福建省永泰县医院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宏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方案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 勘察、方案设计、后续设计服务中的一项或多项 )进行 公开 ( 公开、邀请 )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永泰县医院门诊综合大楼项目建筑设计 ;
2.2 建设地点: 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新村县医院规划红线范围内 ;
2.3 工程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 15000 m 2 (其中占地面积:1300m 2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约 306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约 2500 万元;
2.5 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 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装修工程(含二次装修)等 ( 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装修工程等) ;其中包括 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环境工程和基坑支护工程等 (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和环境工程等) 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
2.6.2 内容: 工程勘察 、 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竣工图) 。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2009 年下半年,工期二年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有效的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 设计资质类别及等级,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还要提出勘察的资质要求 )资质; 允许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和工程勘察单位联合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一家勘察单位只能与一家设计单位联合 )资质 ;本招标项目允许 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
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拟派项目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岩土 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 设计项目负责人 应具备 / 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且投标人应具备 壹 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下同):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二甲以上医院项目 _ ;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6 月 15 日至 2009 年 6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法人单位介绍信到 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详细地址 )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50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和资料每份售价 100 元。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以电汇或转账形式汇至指定账户 ,且必须在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永泰县医院门诊综合大楼项目建筑设计”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肆仟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09 年 7 月 15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永泰县医院会议室 ;
7.2 在 5 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若
资质证书上未体现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应按“通用本”中的格式单独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 ) 。
注:为了便于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单独提交壹份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设计项目的工程估算价额(设计费计费基价)为 2500 万元、计费系数为 1 ,上下浮动幅度为 -20 %,招标人公布的设计合同范围和内容的设计费金额为 70.04 万元。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费收费标准为每米进尺综合单价金额 75 元(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8.4 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永泰县医院 ;
地址: 永泰县富裕新村 ,邮编: 350700 ;
电话: 13906922765 ,传真: ;
联系人: 陈建青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宏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六一北路615号旺龙大厦A座17A ,邮编: 350005 ;
电话: 0591-83372189 ,传真: 0591-83321960 ;
联系人: 严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建行城东支行
帐户名称: 福建宏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 35001610007050019265
交易中心名称: 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永泰县富裕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