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马蹄岙电站更新改造项目
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
第2号补充文件
各投标人:
经研究并经庆元县招投标监督办核备,现对招标文件、施工招标1号补充文件作如下补充或修改:
1、招标文件P17页“3) 最终评标价低于控制最低成本价。控制最低成本价指:招标人测算标底以下(含等于标底)的所有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保留至元)再下浮8%。”句中的“招标人测算标底”与备案文本不一致,现修改为“招标人测算标底下浮X”;
2、招标文件P17页“招标人测算标底为2798643元 。其中土建部分623545元;安装部分2075098元,备用金100000元。招标人测算标底是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的本合同工程的预算。”修改为“招标人测算标底为2873881元 。其中土建部分623545元;安装部分2150336元,备用金100000元。招标人测算标底是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的本合同工程的预算。”
招 标 单 位:庆元马蹄岙电站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