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才招浦字[2009]15号 开标时间:2009-7-3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浦城县官路中学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内容: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浦城县官路中学教学楼工程 已由 浦城县发展与改革局 以 浦发改[2009]基字第19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浦城县官路中学 ,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招标人为 福建省浦城县官路中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浦城县官路乡官路中学校园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 1228.92平方米,工程投资额约 127万元,工程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等,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23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福建省浦城县建筑设计院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具备 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或 有效证明文件 ),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注:上述 “有效证明文件”(下同),是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章证明具有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应标明持证人姓名、所属单位名称、注册级别和专业) 。 3.2.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6 月 22 日至 2009 年 6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3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浦城县兴浦路158号二楼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600 元(含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及图纸)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本工程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造价的下降幅度 K = 10 % 。 本工程为教育局项目,分三个学校(官路中学、管厝中学和管厝中心小学)进行招标,投标人可投1-3三个工程,但只能中一个工程,已中一个工程的投标人不参与后面工程竟标。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前一天汇达指定帐户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或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贰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09 年 7 月 3 日 2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浦城县成人教育中心会议室 (浦城县皇华路 187 号) ;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浦城县官路中学 地址: 浦城县官路乡 电话: 0599- 2753118 联系人: 何波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 19号国泰大厦19楼 ,邮编: 350001 电话: 0591-87564117 传真: 0591-87548390 联系人: 苏 先生 (浦城分公司 )0599-2830869 ,传真0599-2838399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 开户名称: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 35001677407050001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