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CG200932号标书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太仓市农林局委托、太仓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009年434号审批单要求,现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标,确定TZCG200932号标书的最终供应商。
采购单位:太仓市农林局
采购项目:太仓农业园区生态餐厅、湿地馆装饰工程及配套工程
报名资质:
1、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现代农业栽培景观设计、施工等同类内容;
2、独立承担工程项目,公司有专职从事本工程所涉及植物栽培经验的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及以上),并委派具有设施农业或与本工程属同类专业资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
3、至少有两项关于现代农业景观栽培类的专有技术(具有专利证书);
4、公司1年内承担过1000万元以上类似单项工程,年完成类似工程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并提供已完工的工程现场供考察。
项目概况:
太仓农业园区生态餐厅、湿地馆装饰工程及配套工程基本情况说明。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地点:太仓市现代农业园区
2、工程名称:太仓农业园区生态餐厅、湿地馆装饰工程及配套工程
3、工程概况:太仓农业园区生态餐厅、湿地馆装饰工程及配套工程,位于太仓现代农业园区内。其中生态餐厅装饰工程,面积约为3440平方米,要求在招标方提供的参考图纸基础上做深入设计,设计方案能够紧紧围绕生态一词,思路上,布局上,技术上,设备上,从各个环节紧扣新颖一词,景观与餐厅布置紧密结合,打造生态餐饮的新概念;湿地馆装饰工程,面积约为3456平方米,要求在招标方提供的参考图纸基础上做深入设计,设计方案展示人工湿地技术,能体现湿地特点,湿地景观错落有致,充分展示湿地景观,植物配置合理有序;配套停车场工程,面积约为7450平方米,要求在招标方提供的参考图纸基础上做深入设计,设计方案简洁大方,布局及停车线路流畅,停车位设计合理。以上三个工程均要求投标人深入设计,并根据自身设计报价。标书分商务标与技术标(暗标)两个部分,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分标准详见标书),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单位。
标段设定:设太仓农业园区生态餐厅、湿地馆装饰工程及配套工程为1个标段。
二、工期
生态餐厅装饰工程工期为2009年7月20日至2009年9月10日。湿地馆装饰工程工期为2009年7月30日至2009年9月30日。配套停车场工程工期为2009年7月30日至2009年9月20日。
三、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达到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上述标准时,除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办法处理外,若属乙方的责任,则乙方须支付给甲方计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的违约金。
四、工程结算
工程最终决算价以审计决算。
五、设计变更
当工程设计需要变更时,由设计、或者业主方单位签证变更关系,或由发包单位确认,变更费用、工程量按实调整。
六、工程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施工方进场施工10天内付10%项目启动费,施工中期付至总合同金额的20%,项目完工后一个月内付至总合同金额的60%,第二年即2010年9月30日前付至总合同金额的90%,第三年即2011年9月30日前付清总合同金额。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将竣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及时移交给建设单位初验收,以后每年一次预验,2年后验收结算。(生态餐厅及湿地馆工程涉及的植物要求一年内成活率100%;停车场工程涉及的植物要求二年内成活率100%。)
2、中标企业按照标书指派的项目经理,组织落实好施工项目班子,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3、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依据甲方制订的检查考核标准每月检查2次(其中1次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参加)。考核平均得分低于90分的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履约保证金1%,低于70分的扣保证金2%,质量保证金不足扣减的,不足部分在工程费中扣减。
时间安排:
1、2009年7月3日11: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 tzcghf@sina.com 进行报名;报名材料:(1)企业相关资质复印件;(2)企业简介;(3)单位全称、所报项目名称和编号(TZCG200932)、联系人姓名、联系人随身电话、单位电话。邮件主题格式:“TZCG200932- -xxx公司”;同时,请各报名单位将书面报名材料,自行装订,并于2日内用特快专递(或自行送达)至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业务二科;书面材料必须包括以下内容: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类似项目的典型工程清单等。逾期报名者无效,报名的供应商请通过电话的方式同我中心进行确认。
2、入围的供应商由我中心通知后,于2009年7月7日14:00到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太仓市上海西路18号)购买标书,并听取业主方需求介绍,购买标书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且与报名资料相符,否则作无效报名处理,不予出售标书:(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资质证书。
3、开标:2009年7月16日9:30。
有关说明:
1.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时应以支票、汇票或政府采购中心认可的方式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的投标保证金。
2. 本次项目的中标者无需缴纳中标服务费;
3. 标书购买费:人民币三佰圆整;
4. 招标公告地址: http://www.zfcg.suzhou.gov.cn/
5. 招标详细情况见售后标书。
本招标公告说明解释权归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顾红飞 王卫军 联系电话:0512-53512539
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