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杏花岭区“百校兴学”工程2009年度新建教学楼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太原市人民政府为加快推进太原市教育的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决定从2008年起启动“百校兴学”建设工程。现太原市杏花岭区政府对列入2009年度“百校兴学”工程的太原市杏花岭区享堂南街小学校、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小学校和太原市杏花岭区柏杨树小学校的新建教学楼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太原市杏花岭区享堂南街小学校新建教学楼,总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00方米,总投资约1200万元。
2、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小学校新建教学楼,总占地面积1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00方米,总投资约1200万元。
3、太原市杏花岭区柏杨树小学校新建教学楼,总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00方米,总投资约1200万元。
二、设计内容
承担该项目的建筑方案设计。
三、资金来源
杏花岭区财政配套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的设计机构或设计联合体;
3、必须具有从事校园建筑设计经验和业绩;
4、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起止时间:2009年7月1日-2009年7月3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山西省
六、报名须知
报名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所要求的有关证件和业绩报名时应携带原件。报名文件按以下顺序进行装订:
1、设计单位简介;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签字);
3、设计单位承担同类型项目的业绩(加盖公章或签字);
【注明】设计单位的项目业绩资料应注重学校建筑设计业绩介绍,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规模(工程总投资、占地面积)、所承担的设计内容、主要设计人员、项目获奖情况、项目业主单位情况(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项目图片(设计图或实景照片)。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签字);
5、项目负责人及参与的主要设计人员的履历及资格证明材料,以及近年设计的同类项目的情况介绍(加盖公章或签字)。
七、资格预审
凡对该项目有意向的设计机构请准备报名文件,按要求的时间、地点递交。太原市杏花岭区“百校兴学”工程领导组对各设计单位递交的报名文件进行资格预审,选定3-5家设计单位参加投标活动,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通知书中将明确告知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其它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将另行告知。
八、补偿费用说明
招标单位将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建筑方案设计的中标方案及名次。
1、项目中标单位将承担项目方案的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对于中标方案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并履行设计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设计费用将按照国家相关建筑设计费用标准确定。
2、项目未中标单位将给与一定的补偿费用(中标单位除外)。补偿费用将根据每所学校的具体情况逐一确定,并在项目设计任务书中明确。取得补偿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成果归招标人所有。
3、凡经评审确定为无效方案的设计单位,招标人将不给予任何补偿费用。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设计方案将被视为无效:
(1)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设计成果严重违反本项目要求,或技术经济指标严重失实,或被2/3以上专家评委成员认为严重不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
(3)涉及作品已发表过或三分之二以上评委认为抄袭其他类似方案或雷同的;
(4)据查证设计单位为有名无实或借用名誉的。
详细情况请电话或来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