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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首分行办公楼装修工程

2009-07-04 来源:湖南省招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首分行办公楼装修工程

2009-07-03

招标编号:HXZB—2009—03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首分行办公楼装修工程由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州发改招[2009]158号文件核准招标形式,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首分行落实建设资金,并委托吉首市和兴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首分行办公楼装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范围:该项目的装修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二、建设地点:吉首市乾州新区世纪大道湘西民族文化产业中心。三、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420㎡(共两层),计划总投资约350万元。四、标段的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合同段。五、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资金来源:单位自筹。八、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Ⅰ”。

九、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建造师为贰级(含贰级)以上或临时执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近三年来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十、相关事项:

投标申请人凭①投标保证金进帐单②单位介绍信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④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⑥企业负责人A证、拟任该项目建造师B证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于2009年7月3日至2009年7月6日(节假日不休息,下同),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首市和兴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相关各部门于2009年7月7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在吉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对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进行上述①-⑥项资料原件验证(同时允许报名),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上述①-⑥项资料的复印件三份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以上资料不齐全,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标文件的发售只面向经核验全部证照资料齐全有效的投标申请人(如证件年检、换证应提供相应主管部门证明)。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万元(¥70000.00元),采用银行转帐形式(由投标人帐户转入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指定帐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银行:湖南省吉首市万溶江信用社

单位名称: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银行帐号:93022170001750495012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首分行

地 址 :吉首市人民北路30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15074399981

招标代理机构:吉首市和兴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首市209国道同兴路 联 系 人:叶小姐 刘小姐 0743-8715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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