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东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用房及地下停车场工程中央空调设备(含安装)招标
详细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都新东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用房及地下停车场工程己由成都市成华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以成华发改[2007]319号、32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新东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含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成都新东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用房及地下停车场工程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含安装)
2.2 建设地点: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48号
2.3 项目投资:约140万
2.4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5 招标内容:中央空调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缺陷处理及后期服务。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央空调制造和销售企业或中央空调制造企业在本地区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同一品牌产品只能授权一家销售厂家报名);
3.2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事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且满足资格要求者,请于2009年7月7日至2009 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下列证件购买招标文件(1)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006年以来1个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2006-2008年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公司成立时间在2006年之后,则只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到2008年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 项目经理(机电类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中级或以上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卡,提供2008年6月至今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技术负责人(中级或以上职称证,社保卡,提供2008年6月至今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4)注册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外的安装企业应持《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须明确主办方)。
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