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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综合楼装修工程招标

2009-07-08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招标编号:SMJL招标[2009]YA05号

  开标时间:2009-7-30

  所属行业:建筑装饰装修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业主名称:永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三明市

  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安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综合楼装修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永安市发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永发投[2006]6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安市人民法院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及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永安市人民法院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永安市南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 投资约 1200万元 ,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14350平方米,建筑层数11层,建筑高度46.35米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深圳市博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图纸为准 ;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12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工程质量要求: 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设计单位:深圳市博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 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_ ;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7 月 6 日至   2009 年 7 月 10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6 时 00 分到 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永安市五四路109号五楼)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另计,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09 年 7 月29 日下午5:00前到达指定帐户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20万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09 年 7 月 30 日 下午 3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永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永安市建设局附楼三层会议室) ;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生产负责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核查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核验登记,否则视为未实质响应标文要求, 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 。有欠薪不良记录的和外地入永建筑企业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执行永安市社保局、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永劳社[ 2008]87号文),本项目额度为100万元。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投标保证金转账复印件、永安市建筑协会市外施工企业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据、永安市外地建筑施工企业入永备案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企业必须是满足永建[ 2009]79号文的施工企业,即必须是2009年度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名单的企业,否则拒绝其投标。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安市人民法院 ;

  地址: 永安市上东坡336号 ,邮编: 366000 ;

  电话: 0598-3856196 ;联系人: 古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永安分公司地址――永安市五四路 109号(五楼) ,邮编: 366000 ;

  电话: 0598 ――3631968 传真: 0598――3631968 13507578631 ;

  联系人: 朱先生、刘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户 名: 永安市人民法院

  开户 行: 永安市建行

  帐 号: 35001646007050005425

  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号:

  户 名: 永安市建筑业协会

  开户行: 永安市建行

  帐 号: 35001646007050005425

  交易中心名称: 永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永安市建设局附楼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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