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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经济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实习实训楼工程

2009-07-08 来源: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实习实训楼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内发改社字 [2008]922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组织国内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的独立法人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0313㎡;框架结构,地上四层,地下一层
  2.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内全部内容的建设施工,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7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0年6月30日,工期219日历天;
  4.工程地点: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院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施工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资质且须为本单位员工。
  3、监理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且为本单位员工。
  4、近三年(2006年至2008年)具有同类工程施工或施工监理经验。
  5、内蒙古自治区外施工企业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
  四、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发售
  1.投标报名时间:2009年7月3日—2009年7月9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B106室(负一层)
  3、报名所需材料:施工投标人报名时应由授权委托人携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拟派安全员(两名)岗位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施工合同)、内蒙古自治区外施工企业需提供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
  监理投标人报名时应由授权委托人携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证明(监理合同)。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招标人将对上述材料进行核查,并仅对核查合格的报名企业发售招标文件。
  4.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同时需交纳图纸押金5000元现金及投标保证金10万元现金。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整。以上费用报名时一并缴纳。开标后按规定无息退还。
  5.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答疑纪要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相关信息可在《阿拉善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和《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网站》(网址:www.alskfq.gov.cn)、阿拉善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alsxzsp.gov.cn/)、中国建设招标网(网址:  http://www.zhaobiao.gov.cn/)上查询。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杨小东 杨永慧
  联系电话:0483-8188084 13654830330 13948009396
  招标代理机构:阿盟天宇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姚润禾
  联系电话:0483-8224222 15904835150
  传 真:0483-8188080 822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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