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银行金华市分行金东支行营业部改造装修工程己由浙中个业[2009]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158万元,(已落实50%,计人民币79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建筑面积4344m2,已具备开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改造装修工程;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人民东路560号;
2.4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含总承包资质中的增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贰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资格。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1)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介绍信和法人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3)拟选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工作手册或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注册证明(本省核发的一级注册、一级临时和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证明统一由省建设厅出具,二级注册建造师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外省核发的一律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4)企业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5)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经理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6)外地进金施工企业尚须提供:a、备案过的《进金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档案登记表》和《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证明》、《拟任项目负责人(原称项目经理、下同)身份证明》、《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c、属外省的进金企业还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d、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劳动合同关系证明》、社保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医保单位出具的《医疗保险证明》;;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8)按本招标公告第3.1)、3.2)、3.3)这三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5、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办理,未申请交易员资格证的单位,应提前向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所需资料详见《关于办理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的通知》;(2)交易席位证;
6、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有限数量制。
7、报名时间:2009年 7 月 7日14:00—— 7 月 9 日 16:00前。
8、报名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与新330国道交叉口金华市工商局大楼2楼)
联系人: 方向晖 经纬 联系电话: 83187208
9、监督部门:金华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83187250
10、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每天上午8:30-下午16:00为购买时间)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金华市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双溪东路59号 地址:八一南街168#
联系人:方向晖 联系人:程林子
联系电话:82386188 联系电话:82065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