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调度通信楼智能化系统改造工程(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设备采购已由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以吉电发展【2009】650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JNZB—09424
建设地点:长春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调度通信楼智能化系统改造工程的一部分,主要在主楼(1至17层)、附楼(1至17层)、主楼北侧阳台(1至13层)的各层电梯前室、一楼大厅及4部电梯轿厢内安装媒体播放器和显示设备,共计52点。并配备必需的软硬件设备。
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如为代理设备,投标代理人必须提供原设备生产厂家允许投标人投标的有效授权文件。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生产厂商要通过软件开发产品的TL9000质量认证。
3.4生产厂商要通过ISO 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
3.5生产厂商要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6生产厂商注册资本要至少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7 代理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3.8外埠企业必须在长春市有常驻维修办事机构。
3.9各投标人必须就上述标段整体投标。
3.10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 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
3.12本招标文件其它部分与以上要求有差异的,以此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 7 月 9 日~ 7 月 15 日8时30分至16时(双休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套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2009年 7 月 30 日上午9时30分前,开标时间为2009年 7 月 30 日9时30分。请各投标人在规定的递送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与投标为同一地点。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