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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国家税务局办公楼装修工程2009-

2009-07-16 来源:贵州省招投标网

望谟县国家税务局办公楼装修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YG-SG-2009-49

1、(  望谟县国家税务局  )的(  办公楼装修工程 ,已由(  有关部门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2.1  工程项目建设地点:(  望谟县复兴镇天马大道圆盘处烟草大楼南侧 )。

2.2  工程项目规划设计:( 建设规模:2700㎡;结构:5层框架结构 )。

2.3  工程项目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

2.4  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标准。

3、招标内容:(          (动态填写)         )。

4、凡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并具备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5、对投标人规定的条件

5.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2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资质(资格)类别及等级 )

5.3注册资本金要求:(填资金或填不做要求)

5.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报名。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7、投标报名

7.1  投标报名时间为(2009)年(7)月(16)日(9)时 至(2009)年(7)月(20)日(16)时。

7.2  投标人可在投标报名时间内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向招标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 黔西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义市神奇路金城大厦10)。

7.3  现场报名应提交资料:

已办理投标IC卡的企业须提交:投标IC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证书和证件的复印件两份。

未办理投标IC卡的企业须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副本)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副本)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交易员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证书和证件的复印件两份(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办理投标IC卡。

7.4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可在报名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8、资格预审申请书按规定编写和密封后,于(2009)年(7)月(27)日(14)时 至(2009)年(7)月(27)日(1430)时送达(黔西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兴义市神奇路金城大厦10)。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招标人将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日内,向合格的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1、有关本工程项目招投标需咨询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2、其他:报名人需提供专职交易员证;外省企业必须提供《省外企业入黔备案登记表》。

招标人:望谟县国家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阳光工程建设咨                    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崇书                                 联系人:赵爱喜

联系电话:0859-4610399                         联系电话:0851-5815876

公告发布日期: (2009)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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