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MZB-SG09016 | |||||||||||||||||||||||||||||||||||||||||||||||||||||||||||||||||||||||||||
开标时间:2009-8-5 | |||||||||||||||||||||||||||||||||||||||||||||||||||||||||||||||||||||||||||
所属行业:电力 | |||||||||||||||||||||||||||||||||||||||||||||||||||||||||||||||||||||||||||
标讯类别:省内 | |||||||||||||||||||||||||||||||||||||||||||||||||||||||||||||||||||||||||||
资金来源:其它 | |||||||||||||||||||||||||||||||||||||||||||||||||||||||||||||||||||||||||||
招标代理:福建省兴闽咨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 |||||||||||||||||||||||||||||||||||||||||||||||||||||||||||||||||||||||||||
所属地区:国内 | |||||||||||||||||||||||||||||||||||||||||||||||||||||||||||||||||||||||||||
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厦门95598呼叫中心建设及配套项目二次装修工程施工(招标编号XMZB-SG09016)已由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以总经会纪要(200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闽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高殿10kV开关站大楼。 2.2. 工程建设规模:厦门 95598呼叫中心建设及配套项目位于厦门市湖里区高殿开关站大楼,共有1栋单体建筑,建筑面积约5000 m2,占地面积约2600m2。单栋建筑为7层(含一个夹层),首层层高3.75米,夹层层高3.4米,二层层高3.6米,三、四、五层层高3.3米,六层层高3.2米高,每层建筑面积约850 m2。本次项目对大楼内部、外墙进行二次装修及配套的所有机电安装配套、消防,园林景观等,并对整个红线范围内增加传达室、道路、围墙、综合管网等进行二次整修。投资额约1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厦门市湖里区高殿开关站大楼(95598呼叫中心大楼)的内部二次装修,外墙清理、幕墙施工及配套的机电、给排水、消防等工程、红线内外市政配套、传达室、道路、围墙、照明、消防、给排水、夜景工程等以及项目所有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电梯安装、空调系统、智能化系统(空调系统的电源、配电智能化系统的电源、配电及所有配管和桥架等含在本次招标内),家具、办公设备、专业电力通讯和10kV配电项目由发包人另行发包。(具体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 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装修材料符合设计、消防、环保要求),总体工程通过厦门市优良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组织且必须已在厦门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且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专业为装饰装修的单位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内(至公告截止日,下同)1项或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且竣工验收合格的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建筑面积达到5000m2以上的高级酒店或高级写字搂,且施工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二次装修工程施工且竣工验收合格的业绩。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要求详见附表一。 3.6. 近三年内在国内施工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3.7. 未被国家电网及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评为不合格的承包人;或者被国家电网及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评为不合格承包人,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3.8. 近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国家电网及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7月 17 日至2009年7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五四路264号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旧大楼207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银行电汇、转帐方式;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0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09年 8 月 5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经贸会展中心酒店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闽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五四路264号 邮编: 350003 电话: 0591-87024961 传真: 0591-87024961 联系人:邱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福州市建设银行福州市城北支行 帐户名称: 福建省兴闽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 35001890007052502435 附表一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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