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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烟草河源市有限责任公司卷烟配送中心项目联合工房及辅助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2009-07-20 来源:广东河源建设网

广东烟草河源市有限责任公司卷烟配送中心项目联合工房及辅助用房工程,已由河发改经[2008]12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烟草河源市有限责任公司,依据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广东烟草河源市有限责任公司

2、工程规模:广东烟草河源市有限责任公司卷烟配送中心项目联合工房及辅助用房工程,建筑面积约7000㎡,其中联合工房为单层(局部二层)双跨门式轻钢结构,建筑面积约5800㎡;辅助用房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1200㎡。工程计划总投资约1200万元,由建设单位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3、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联合工房土建工程(包括轻钢结构屋面、装修装饰)、安装(水电、消防、防雷)工程;辅助用房土建工程、安装(水电、消防、防雷)工程;门卫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围墙工程;室外给排水。(注:辅助用房装修装饰和室外地坪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工程内容为准。

4、工程建设地点: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南面,大同路东边。

5、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6、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二、凡具备以下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工程报名参加投标,资格审查通过即为正式投标人。

1、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并同时具有钢结构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

3、项目经理须具有三级项目经理资质或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类。

4、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建筑或结构或施工管理类)。

5、报名企业必须在2009年7月24日17:30前交纳投标保证金20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广东烟草河源市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河源分行营业部

账 号:44-200101040006292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20日至7月27日(每天8:30~11:30, 14:30~17: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河源市区凯丰路6号106室)。联系电话:0762-3939288

3、报名时即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资料(100元/份)。

四、投标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须由工商管理部门监制的原件填写),参加整个招标过程人员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安全考核合格证》A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转帐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提供一年以上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注: 投标报名资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每一页并加盖企业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投标资料原件统一在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后退回。

五、投标人须知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均必须全程参加整个招标过程(包括投标报名、资格审查通报会、现场考察、开标会),自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1、2009年7月28日9:30,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评审。

2、各报名企业于2009年7月28日11:00到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投标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不再另行通知,没有参加会议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即取消投标资格)。通报会后招标人将组织各投标企业进行勘察现场。

招 标单位:广东烟草河源市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龙先生 联系电话: 0762—3291208

招标代理单位: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叶先生 联系电话: 0762—3387376

 

广东烟草河源市有限责任公司

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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