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浦城县医院住院大楼勘察项目工程 已由 浦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浦发改 [2009]基字第 02 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浦城县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招标人为 浦城县医院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岩土工程详细勘察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浦城县医院住院大楼勘察项目 ;
2.2. 建设地点: 浦城县五一三路 ;
2.3. 工程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 16000 平方米 ;
2.4. 估算总投资: 人民币 3360 万元 ;
2.5. 招标类型: 勘察招标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 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全过程 。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本工程 计划于 2009年8月开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建筑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岩土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3. 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申请人派代表于 2009年 7 月 20 日 至 2009年 7 月 24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5时00分 至 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到 浦城县兴浦路 158号二楼 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09年 8 月 10 日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账或电汇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伍仟 元人民币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09 年 8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 ,提交地点为 浦城县医院会议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必须持岩土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浦城县医院 ;
地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 ,电话: 0599-2824355
联系人: 徐 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 19号国泰大厦13层 ,邮编: 350001 ;
联系人: 苏先生(浦城分公司)
电话 :0599-2830689 0599-2838399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35001677407050001509 ;
帐户名称: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 ;
帐号: 建设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