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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文化艺术中心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2009-07-27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09-8-7

  所属行业:建筑智能化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文化体育局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标内容: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清市文化艺术中心智能化工程 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融 发改投资【 2008】119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清市文化体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清市文化体育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福清市音西镇福清市文化艺术中心大楼内 ;

  2.2工程建设规模: 投资约 250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宏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北京中华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 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 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__;

  3.5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6投标人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7投标人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8投标人凡属于《关于公布 2007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检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08】36号)中的企业且未进行整改并补办资质检查手续的,其资格不合格;

  3.9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7 月 27 日至 2009 年 7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 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 2009年8月7日上午9时30分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4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09 年 8 月 7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 ;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清市文化体育局 ;

  地址: 福清市融城城隍街 9号 ,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85284678 传真: 0591-85222600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省府路 1号金皇大厦10层 ,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83190070 传真: 0591-83190065 ;

  联系人: 肖志挺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福清市文化艺术中心智能化工程投标保证金)

  帐户名称: 福清市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 福清市工商银行

  帐号: 1402040109601007596

  交易中心名称: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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