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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王场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2009-07-29 来源: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

1、招标条件 

石柱县王场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经石发改审﹝2009﹞54号文立项批准,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王场镇人民政府。现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渝建发﹝2009)42号)及相关要求实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石柱县王场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

2.2投资规模:约130万元。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601.40m2,四层。

2.4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合同签订次日起算)。

2.6工程地址:石柱县王场镇太和社区双联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以下称投标人),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3.1.1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3.1.2拟派驻该工程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建造师证书原件: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是否属本单位注册,以网上查询为准。

3.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除提供身份证原件外(身份证均为第二代),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开标时,参加开标会的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报名时确认拟派驻该工程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注册建造师)

3.1.4缴纳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凭证原件:投标人应在报名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缴纳2.00万元(大写:贰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划出(拒绝现金缴纳),划款账号应与投标人《银行开户许可证》账号一致。投标保证金缴入:中国农业银行重庆石柱万寿支行;账号:820201040001085;收款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1.5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以上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料一套,按顺序装订供招标人留存。

4、公告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4.1公告时间:2009年7月28日至2009年8月3日。

4.2报名时间:2009年 7月28日至2009年8月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时止,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本项目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通知为准)。

4.3报名地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六楼)。

5、其它

5.1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还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招标文件约定并签订投标承诺的,方可准予报名参与该工程投标。同时招标人将拒绝有违规等不良信誉记录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

5.2本公告同时在石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5.3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王场镇人民政府

地 址:石柱县王场镇街上

联 系 人: 王 大

电 话:13896452578

 

招标代理机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六楼

联 系 人:张悦林

联 系 电 话:023-73913499 023-73376501 传真:023-73378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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