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大竹~梁平(川渝界)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中16条成都引入线中的重要组成部份,现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将南充~大竹~梁平(川渝界)高速公路以BOT方式建设的复函》(川办函〔2009〕65号)同意由南充市人民政府、达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以BOT方式建设本项目,授权南充市人民政府,达州市人民政府作为本项目投资人招标的招标人,以南大梁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招标执行人。现就本项目投资人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16条成都引入线中成都~万源~陕西方向出川通道。成都~梁平(川渝界)重庆方向出川通道和通江达海通道是这两条引入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打造四川东向通江达海及陆路出川通道,兼顾促进沿线区域交通及地方经济的发展的项目。
本项目路线起于南广(安)高速公路谭家沟节点,主要控制点有:谭家沟、擦耳镇、蓬安、营山、四喜、渠县、大竹、石桥,止点达州石桥接点。
技术标准:项目采用全封闭、全立交、全部控制出入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24.5m,其他技术指标均按照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路线长度约144.46公里(其中南充境74.74公里,达州境69.72公里) 。投资估算总金额约104.101亿元(其中南充境40.589亿元,达州境63.512亿元)。预计2009年底开工,2013年底建成通车,建设期4年。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法人自筹。项目收费期不超过30年,具体期限根据中标结果确定。
(二)招标范围:
本次为南充~大竹~梁平(川渝界)高速公路项目投资人招标。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并在项目所在地注册公路建设、经营管理企业(即项目法人),由项目法人对本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和移交实行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期满后,将本项目及其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机构。
二、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为最短收费期限法。投标人可独立投标,也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的控股方为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主办人在项目法人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51%)。
三、投标人的资格基本条件
(一)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三年及以上的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联合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力。
1、投标人的实收资本2亿元及以上等值人民币。
2、投标人为企业法人联合体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⑴ 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各成员均应为企业法人,所有成员的实收资本总额合计达3亿元及以上等值人民币;
⑵ 联合体主办人实收资本2亿元及以上等值人民币。
(二)商业信誉:
1、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注:不良诉讼指因投标人重大过错所致或可能会对其履约能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诉讼);
2、履约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3、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的商业信誉条件均应满足,否则,不能通过资格条件审查。
(三)财务状况:
1、2008年度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总投资的35%;
2、最近连续三年(2006、2007、2008年度)每年均为盈利;
3、年度财务报告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应满足上述财务状况要求。
(四)投融资能力:
投资人应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的投融资能力。
以上(一)至(四)项中: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的企业工商注册证明材料须经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投标人的企业工商注册证明材料,须按有关规定经所在地区公证机构公证。银行资信证明文件需经中国境内银行或在中国境内设有分行的境外银行出具;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中国境内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在中国境内设有分所的国际知名境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汇率换算: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币中间基准价计算值。
3、招标文件中提供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当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为外币时,应按上述汇率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4、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相关证明文件的原始资料非中文的,应提供中文译文,原文与中文译文不一致时,以中文译文为准。
5、本项目必须确保控制性工程在2009年内开工,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年内全线开工。
四、有意向的投标人(联合体必须为主办人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时组成的联合体也必须以已购买投标文件的企业法人为主办人)可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境外企业提供的资料应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企业提供的资料,须按有关规定经所在地区公证机构公证),于2009年 7月8日至 8 月 2 日(北京时间,每天9:00至17:00)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1号楼4楼会议室(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参考资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人民币1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现场考察和说明会议
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若自愿进行独立环境考察,招标人将予以协助。
说明会议时间:2009年8月3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地点:四川省交通厅招待所三楼会议室(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
六、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小写¥200万元)的投标担保,并确保上述款项在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前两天到达招标人指定的帐户。
七、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09年8月26日上午08:30至10:0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截止上述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交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四川省交通厅招待所三楼会议室(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八、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畅通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函)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九、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四川交通网站(http://www.scjt.gov.cn)等媒体上发布,详情欢迎查询。
十、招标执行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执行人:南大梁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丝绸路248号
联 系 人:王孝武(手机:15983775776) 彭铸(手机:15881830000)
电 话:0817-2807212 0818-2140500
传 真: 0817-2807212 邮 编:637000
电子邮箱:wxw2702248@sina.com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省川交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荣文 028-85527394,13550054771
传真:028-85525350
邮编:610041
注: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的项目工程概况若与本公告项目工程概况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正式的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为准。
招标人:南充市人民政府 达州市人民政府
招标执行人:南大梁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OO九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