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众安新居”10#商住楼工程已由石嘴山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2007】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嘴山市众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70%、贷款30%,招标人为石嘴山市众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监理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众安新居”10#综合楼工程,建筑面积5050平方米,结构类型为二层框架、四层砖混。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09年8月20日至2010年5月30日。建设地点:黄河东街以北、永康南路以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近三年有砖混、框架结构、4000m2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被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7月23日至2009年7月29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8:30时,在宁夏鼎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13日9:00时,地点为石嘴山市建设
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石嘴山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nxsjs.com/和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SiteAcl.srv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嘴山市众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邮 编:753000
联 系 人:杨茁
电 话:0952-2023988
开户银行:石嘴山市城市信用社中心营业厅
账 号:1001701520101000343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鼎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武口青山北路1号
邮 编:753000
联 系 人:刘佳
电话(传真):0952-2021019
电子邮件:nx-dingxin@163.com
开户银行:石嘴山市城市信用社游艺西街营业部
账 号:10172015201200006536
200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