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龙湖丽景住宅小区工程己由成都市成华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以成华发改[2007]2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A地块弱电工程(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成华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华发改[2007]26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寺中下街
2.2计划投资:约100万元
2.3计划工期:2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弱电工程施工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006年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 年8月28日至2009 年9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3: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每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09年9月22日09 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