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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建设项目南京市第十七中学新建体育馆及校园广场项目

2009-08-03 来源:南京市工程建设信息网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标段编号: APK090076-01SG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建设项目南京市第十七中学新建体育馆及校园广场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字(2009)5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区财政拔款,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南京市第十七中学新建体育馆及校园广场项目新建体育馆

2、工程地点:浦口区泰山街道十七中学内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700万元

8、招标内容:桩基、土建及水电安装、网架;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桩基、土建及水电安装、网架

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2500 m2;建筑物层数:2 层;其中地上层数:2 层;其中地下层数:0 层;建筑物高度:16 m;其中地下室面积:0 m2;建筑面积:0 m2;根数:100 根;桩形:静压桩 ;桩长:22 m;钢结构跨度:36 m;总重量:80 t;网架工程边长:144 m;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09年8月3日至 2009年8月 10日止,上午0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浦口区珠江路1号二楼)处购买招标文件。

五、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并且已经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销号手续;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10)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及建造师或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6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5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单项合同价在700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提供施工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缺项的直接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与建造师或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可同为一个工程)


 


六、其他:


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招标控制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天公布;

3、投标人选派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不得有主体未竣工工程,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收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的同时出售招标文件,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时采用不记名的方式,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等。若一个投标人在同一个项目中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5、若投标人对招标人出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电子图纸有疑问,请于2009年8月12日上午9时至12时(逾期不再接受)以书面不署名的形式递交招标人,递交地点: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浦口区珠江路1号二楼);招标人将于2009年8月13日12时前做出书面答复并于8月13日下午14:30分至17:30时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浦口区珠江路1号二楼)现场发放招标文件修改澄清通知;并于同地点同时间内出售电子清标光盘,各投标人凭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购买电子清标光盘(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招标文件修改澄清通知、电子清标光盘发放地点和时间期限内获取[电子清标光盘必须到现场购买],因投标人自身原因不能获取招标文件修改澄清和电子清标光盘的,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因招标人自身原因不能按上述时间和地点发售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通知、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电子清标光盘的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届时已购买招标文件、电子清标光盘的投标人可以免费重新获取。

6、投标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09年2月-2009年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开标会,开标时当场核对其有效身份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投标的建造师未能到达开标现场和提供不了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如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无法显示社保缴费单位的,投标人须在证明上另行声明该建造师为本单位职工,注明建造师的身份证号码(可手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09-8-3  17:30到 2009-8-10  17:3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浦口区文昌路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24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24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83335926

 

招标人联系人:吕德才       代理机构联系人:顾新红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335928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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