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茂县体育场 工程已由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阿州发改[2009]3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茂县文化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灾后重建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茂县文化体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阿州发改〔2009〕824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茂县凤仪镇
(2)工程规模:9236.09平方米
(3)计划工期:33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5)标段划分:①施工一个标段
②监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 .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资质,具备2006 -2008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2个工程规模在9000平方米(或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监理标段
3.2 .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2006 -2008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2个工程规模在9000平方米(或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8月 3日至2009年8 月 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汶川县漩口水田坪阿坝州抗震救灾暨恢复重建指挥部)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施工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监理企业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 年 8月 24 日 10 时 30分,地点为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汶川县漩口水田坪阿坝州抗震救灾暨恢复重建指挥部)。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和《阿坝州政府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茂县文化体育局
地址:汶川县漩口水田坪阿坝州抗震救灾暨恢复重建指挥部
联 系 人: 田先生 苏女士
电 话: 0837-6332613 0837-8877023
传 真: 0837-633261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映秀支行
账 号: 22-600701040004324
2009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