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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广场Ⅱe地块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09-08-03 来源: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一广场Ⅱe地块装修工程工程  已由宁波市建设委员会以甬建会纪[2009]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天一广场内。工程造价约600万元;工期要求为60日历天。质量要求为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招标范围为:装修施工招标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或以上资质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 能力。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7月29日至2009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00时, 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原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6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受理时间:2009年8月5日9:00时至11:00时,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4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2)、《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3)、附件:
“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企业IC卡;
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必须以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备注:(1)《施工项目投申请表》的格式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bctc.com.cn)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后使用。
(2)附件中除IC卡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3)合格报名单位多于9家时,采用抽号确定投标人9家;在9家及以下且3家及以上时全部入围;入围单位以书面通知为准。
(4)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均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审查按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招[2009]07号》文执行。投标申请人在接到招标(代理)人关于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书面告知后2日内对相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材料,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交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符合《宁波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层,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nbctc.com.cn网站、《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4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王皓
电话:87686788
传真:8732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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