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新沂市公安消防大队 | |
工程名称: | 新建消防中心站工程 | |
工程地点: | 新沂市臧圩东路西侧 | |
项目批准机关: | 新发改委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沂市建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09-8-3 | |
报名结束时间: | 2009-8-7 17:30:00 | |
报名时间备注: | 每日12:00-15:00为午休时间,不接受报名 | |
报名地点: | 新沂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联系人: | 0 | |
联系电话: | 88619156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09-8-3 | |
公告结束日期: | 2009-8-7 17:30:00 | |
公告详细内容: | 新沂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新沂市公安消防大队的新建消防中心站工程前期手续已完成,已经新发改经贸投资发[2009] 22 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政府投资 ,现已落实。 2、新沂市公安消防大队(招标人全称)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新沂市臧圩东路西侧 (2)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7200平方米 (3) 计划投资: 约人民币1000万元 (4) 计划开工时间:2009年8月 4.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土建、安装工程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壹 级资质 (2)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为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资质 6、其它条件 (1)投标人须交纳本次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交纳时间、方式、交入账户及返还详见招标文件。 (2)工程确定中标人后7日内中标人须向招标人交纳工程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09年8月 3 日至 2009年8 月 7 日(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可在公告发布时间内携带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新沂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同时购买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节假日除外)。 8、请投标申请人于 2009 年8月 9 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将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至新沂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小会议室进行资格预审。 9、资格预审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所报建造师注册证书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8)外省企业需携带江苏省发放的准入手续或《信用手册》 (9)资格预审申请书 以上资料资格预审时均需提供原件。 10、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的相关规定。 11、本次工程的评标办法 (一)单因素评标法。即仅以投标报价确定中标人。 (二)评分细则:投标报价总分为 100 分; (1)当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家时,全部投标报价参与该平均值计算B1;当有效投标人多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余投标报价参与该平均值B1的计算; 即 :B1=(bl+ b2+b3+… +bn)÷n; (2)合理评标价(A)为所得平均值(B1)下浮3%、4%、5%、6% (下浮值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一个数值)后的数值 即:A= 平均投标报价 B1×随机抽取的下浮系数(3%或4%或5%或6%) (3)计算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合理评标价 A 的浮动比率 , 即 :(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 A) ÷ A×100%; (4) 扣分标准: 各投标报价与合理评标价相比较:每低1%,扣1分 ;每高1%,扣2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三)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均不符合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由招标人重新招标。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招标人地址: 新沂市新华路北段 联系人:王努努 电话: 88803997 传真: 代理机构:新沂市建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沂市新华路建委综合楼2#五楼 联系人:马义翔 电话:0516-88619156 传真:0516-88619156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