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广西电影制片厂
二、招标项目名称:广西电影制片厂影视制作生产大楼工程
三、招标项目编号:XP-2009-11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发售公开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7月7日-2009年7月10日止
六、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7月31日下午15:30分
七、中标结果公示时间:2009年8月3日-2009年8月5日(共三个工作日)
八、中标结果:
项号 | 中标单位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1 | 南宁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南宁市杭州路40号 | 2507.91万元 |
九、评标小组专家:李学慈、李克彬、林少芳、刘业富、凌绞盛、卢瑞翔、李阳。
十、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何工:13878138036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市淡村路9号 0771-4850794
十二、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0771-4850794 联系人:邹工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电影制片厂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8月3日 2009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