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培训中心及办公楼改造装饰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名称: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培训中心及办公楼改造装饰工程
工程规模:改造装饰面积约5446平方米
工程地址:涪陵区黎明西路80号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2009年8月5日至2009年8月11日16:00止
报名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工程建设招投标综合交易中心(涪陵兴华中路38号)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所有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本项目的开标活动;
(4)报名时携带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及联系电话、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必须是注册在本单位的)、施工员证、质检员证、安全员证以及“三类人员”即企业主要负责人、建造师、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资料的复印件(加盖鲜章)投递到重庆市涪陵区工程建设招投标综合交易中心( 1 )号报名箱内。
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及《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金额:招标文件每套60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招 标 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科长 联 系 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 13709468277 联系电话:72035078、13658461596
传 真:023-64688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