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彭州市群众艺术馆和广电中心工程施工监理(国内)
2009-8-5 17:51:03
招标编号:XYZB0939
开标时间:2009-8-26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对口支援彭州市灾后恢复重建前方指挥部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内容:
投标邀请书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XYZB0939
致:各位被邀请的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省彭州市群众艺术馆和广电中心工程施工监理已由 彭州市发改局 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业主)为四川省彭州市广播电视台和四川省彭州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代业主为福州市对口支援彭州市灾后恢复重建前方指挥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工程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为: 群众艺术馆和广电中心各一幢,其中艺术馆总建筑面积约为9460㎡(地上4层,建筑面积为5998㎡,地下1层建筑面积约为3462㎡),建筑高度23.10米,占地面积3627㎡;广电中心建筑面积约为5225㎡(地上7层,建筑面积为4937㎡,地下1层,建筑面积为288㎡),建筑高度为31.8米。工程造价约为6000万元;监理费为129.59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福州市援建资金,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四川省彭州市金彭西路和牡丹大道;
2.3工期:300日历天(并同施工工期);
2.4质量控制目标: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并创省级优质工程。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其营业执照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2)具备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3)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应为本单位员工且须具有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人民币2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被邀请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从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9年 8月6日(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元,图纸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 8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福州市北二环路金鸡山隧道口)。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总监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在开标前均应准时到场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7、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7.1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闽建建【2007】20号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业主:四川省彭州市广播电视台、四川省彭州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代业主:福州市对口支援彭州市灾后恢复重建前方指挥部
地址: 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政府4~5层
联系电话: 13655022333、22607026
联系人: 林阳、胡发胜
传真:0591-87277005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电话:0591-87618255 87665807
传真:0591-87665805 联系人:李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