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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文化体育中心综合馆施工招标再次公告

2009-08-07 来源:江西招标信息网

江西省修水县文化体育中心综合馆工程经2009年8月4—5日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偏少,为进一步增加投标人数量,展开充分竞争,经研究决定再次进行招标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修水县文化体育中心综合馆

2、工程地址:修水县南城新区D5地块

3、建设单位:修水县南城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工程规模:综合馆约7000㎡,投资约3200万元。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招投标代理机构:修水县平和建设工程咨询造价所

二、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内的土建工程、装修、安装工程。

三、投标报名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施工企业及拟驻派本项目的一级建造师必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同等级及其以上工程的施工业绩。


四、报名时应提供的证件(书)

1、投标报名人在报名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代理人的劳动合同、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市场行为证明、企业2008年第四季度财务报表、拟派建造师资质证书和五大员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2、能充分证明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按本公告第三条的要求)。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联系人、报名方式
时 间:从2009年8月10日到2009年8月15日(不含公休日、节假日),每天上午8:30到11:30,下午14:30到17:30分。

地 点:修水县城乡建设局一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城新区)

联系人:丁彦军、樊望宝、宋志伟

联系电话:13979264986 13803563781 0792-7696128

报名方式:可采用电话报名或现场报名,可暂不提供资料,待资格预审时带齐相关资料证件

六、其他要求

1、质量要求:本工程要求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规范、技术标准施工,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等级为省级优良。

2、工期要求:要求2009年10月1日前动工,工期为15个月。
招标人将对提供的业绩考察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七、补充说明

1、第一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不需再次报名,也不需再进行资格预审。

2、第一次资格预审时不合格的施工企业不得再次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招标人:修水县南城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监管机构:修水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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