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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爱周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二期工程项目

2009-08-07 来源:广东湛江市人民政府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本项目的设计招标公告将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刊登,所有有兴趣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招标人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设计单位,完成项目的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总概算。现将本次设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1.1招标人

1.1.1招标人名称:湛江市爱周职业技术学校

1.1.2招标人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北桥路43号

1.2招标代理机构

1.2.1机构名称:广东中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2机构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北63号

1.2.3邮政编码:524001

1.2.4联 系 人:杨凛

1.2.5电 话:0759-2287836

1.2.6传 真:0759-2398089

1.3招标项目

1.3.1项目名称:湛江市爱周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二期工程项目。

1.3.2建设地点:湛江市麻章镇福民西路北侧新校区内。

1.3.3招标内容:各个单位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附属工程,包括实训楼、学生宿舍、钟楼、运动场及看台、校内室内外给排水、消防、公共电缆设施、绿化、道路、垃圾站、大门、侧门及值班室、原有的污水管迁移等工程的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1.4建设规模

1.4.1用地面积:见新校区详细规划总平面图。

1.4.2总建筑面积:约16525平方米。

1.4.3投资总额:工程建安投资约3240万元。

1.4.4资金来源:省财政专项资金、银行贷款及学校自筹。

1.4.5设计费:以建安中标价(不含预留金及暂定项目的造价)为计费基础(现暂按3240万元支付设计进度款),设计费率2.8%,结算时不再调整。

1.5投标费用

1.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5.2提交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后,投标报名人应向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纳报名费100元,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200元,售后不退。

1.5.3经评审排名前 2-3 名的投标人,可获得方案使用费 2 万元,招标人将本项目设计合同授予中标人,中标人承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任务。

1.5.4以上获得方案使用费且未中标的投标人,方案使用费由招标人支付,获得方案使用费的中标人,其方案使用费包含在设计费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1.6资格条件

1.6.1投标单位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

1.6.2拟派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1.6.3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1.7报名办法

1.7.1在招标公告标明的期限内,所有感兴趣的设计单位均可报名投标,报名时应提供报名必须资料。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的投标单位报名,不允许分包,不接受其分公司承担业务,所有设计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外市企业中标后必须办理湛江市建设局备案手续。

1.7.1.1报名必须资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核对):

1.7.1.1.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未改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部队单位的,则提供有偿服务许可证)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1.7.1.1.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提供委托书)。

1.7.1.1.3拟派负责人的单位证明原件和资格证书复印件(该复印件加盖个人执业专用章)。

1.7.1.1.4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须附上有关年检记录)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

1.7.2报名时间:2009年8 月 10 日至2009年 8 月 14 日上午9时至11:30时和下午3时至5时,于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湛江市湾南路20号湛江市建设局7楼)交易厅集中受理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7.3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提交的报名资料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

1.7.4为公平起见,拒绝任何可以对招标代理机构施加支配性影响的单位参与投标。

1.8确定投标人的办法:

1.8.1凡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名必须资料的报名人均可成为投标人。

1.8.2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将延长2个工作日报名时间。

1.9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单位:湛江市爱周职业技术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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