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高级技工学校综合教学楼 已由 福建省发改委 以 闽发改社会 [2007]47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高级技工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 省财政拨款(国债专项资金) ,招标人为 福建省高级技工学校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国内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闽侯县荆溪镇光明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地上 6层,建筑面积3487m ,建筑总高度 22.53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详见 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电梯设备另行政府采购) ;
2.4. 工期要求: 180 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福建闽川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福建华迪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福建省建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的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房屋建筑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6投标人和拟派项目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 7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 8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外的投标人还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件规定在榕登记备案。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应从本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 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8 月 10 日至 2009 年 8 月 14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500 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肆万壹仟元 人民币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09 年 8 月 2 0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7.2.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 (含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收款凭证复印件(原件核验)。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高级技工学校 ;地址: 闽侯县荆溪镇光明村 ,邮编: 350101 ;
联系人: 王老师 。电话: 0591-22186207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 350002 ;
联系人: 占小姐 电话: 0591-87433459 传真: 0591-87433459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凭证上应注明招标工程名称,可以简写)
开户银行:闽侯县建设银行
开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35001616607052500893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镇 818西路185号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