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海岸小区一期砌筑、装饰装璜及1号、2号车库、商业网点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审查已在相关部门 通过,受业主委托,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招标全过程代理。本次招标工作自 2009年6月12日发布公告起,至 2009 年8月11日招标结束止,历时 60天。现将本次招标工作报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锦州顺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阳光海岸小区一期砌筑、装饰装璜及1号、2号车库、商业网点工程
3、建设地点: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沙湾行政生活区内。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二、招标情况
1、招标备案时间:2009年6月
2、发布公告时间:2009年6月12日
3、发售文件时间:2009年6月12日起发售
4、评标专家:2009年8月4日由专家库随机抽取4名,业主出1名
三、资格预审(后审)情况
资格审查经过招标代理单位及招标人共同确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等级要求。
四、投标与开标情况
1、投标情况:至开标前,本工程共有三家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开标情况:于2009年8月4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在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进行开标,投标单位均派代理出席了开标会议。
3、证件及投标文件的密封标志情况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五、评标情况
评标小组共有5人组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于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本工程有一名中标候选人:
辽宁金帝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上的中标候选人于2009年8月5日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公示,公示期内无疑义。
六、公示及定标情况
本项目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已于2009年8月10日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公示。公示期内无疑义。
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9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