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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金华永康支行营业办公大楼装饰工程

2009-08-12 来源:浙江金华市招投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交通银行金华永康支行营业办公大楼装饰工程 己由交银浙复[2009]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 190 万元人民币,(已落实50%,计人民币 95 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交通银行金华永康支行营业办公大楼装饰工程;

2.3 工程建设地点:永康市五金北路279号;

2.4 计划工期: 5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二级及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良好社会信誉的企业, 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专业建造师资格并且无在建工程,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2、3.3、3.4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带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注册证明(本省核发的一级注册、一级临时和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证明统一由省建设厅出具,二级注册建造师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外省核发的一律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4)企业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5)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6)外地进金施工企业须提供:a、备案过的《进金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档案登记表》和《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证明》、《拟任项目负责人(原称项目经理、下同)身份证明》、《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c、属外省的进金企业还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d、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劳动合同关系证明》、社保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医保单位出具的《医疗保险证明》;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8)按本公告第3.2、3.3、3.4这三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5、⑴. 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办理,未申请交易员资格证的单位,应提前向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所需资料详见《关于办理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的通知》。⑵.交易席位证。

6、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7、报名时间:2009年 8 月12日—8月13日16时止(每日上午8:30 时至11时,下午2:30时至 4:30时)。

8、报名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与330国道交叉处工商大楼二楼)

联系人:经纬 联系电话: 83187208

9、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10、行业监管部门:金华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监督电话:83187250

11、本工程参考条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自2006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合同价款不少于100万的银行装修项目业绩。

招 标 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双维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双溪西路191号 办公地址:金华市婺州街55号9楼

联系电话:057982139020 联系电话:0579-83254269

联 系 人:胡华军 联 系 人:赵闺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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