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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电子元器件生产项目1号厂房、3号厂房、4号厂房、5号厂房、办公楼及附属设施的土建、水电安装工程施工

2009-08-13 来源:南京市工程建设信息网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编号: ALH090028-03SG

南京先正机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电子元器件生产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六发改备(2006)6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1号厂房、3号厂房、4号厂房、5号厂房、办公楼及附属设施的土建、水电安装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南京市六合区新集镇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700万元

8、招标内容:土建及水电安装;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1号厂房、3号厂房、4号厂房、5号厂房、办公楼及附属设施的土建、水电安装工程施工

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6862 m2;建筑物层数:4 层;建筑物单跨跨度:7.5 m。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已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网上投标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2009 年8月18 日16时00分;现场投标报名时间 2009 年8月12 日至 2009 年8月18日(节假日除外) 前四个工作日在招标代理单位(南京市石鼓路42号建华大厦3106室)报名,最后一个工作日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六合分中心报名(南京六合龙津路141号建工大厦7楼)。现场报名时间:上午 9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30分

五、资格预审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3)企业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市优工程、省优工程;
(4)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市优工程、省优工程;
注: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承担过单个中标建筑面积在16800平方米及以上或1700万元及以上框架结构的厂房或办公楼工程。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 招标人将按逆顺序(4-3-2-1)逐条删除必要合格条件可选条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少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开标时,投标单位所报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招标人或公证处宣布唱标结束前参加开标会。
3、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各类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荣誉证书需提供原件核查,如无原件,须由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本项目公证件不视同原件;项目负责人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中项目负责人为准,若存在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变更的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变更的证明材料。

5、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三项原件核实,缺任何一项均不计算业绩。
6、如第⑤条的有关资料无法确认相关业绩,则投标申请人需同时提供相应业绩的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竣工图纸或工程审计报告等能证明相应业绩的招标人认可的有效文件。
7、企业、项目负责人获优质工程的有效期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执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09年8月18日.
8、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9、本项目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南京市白下区石鼓路42号建华大厦3106室

代理机构邮编:210005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庆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4713862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施工类企业到广州路185号市建委基建处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025-83737945;监理类、设备材料类等其他企业到广州路183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部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025-83724536;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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