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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浙北大厦购物中心(南区)和湖州金瑞大厦(北区)

2009-08-14 来源:浙江湖州市建设局信息中心

招标人:湖州浙北大厦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和湖州浙北大厦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蒋 联系电话: 2212615
招标工程名称:湖州浙北大厦购物中心(南区)和湖州金瑞大厦(北区)
招标内容:土建、幕墙、基坑支护及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消防等安装工程
招标方式:公 开
工程建设地点:湖州江南工贸大街西侧原新世纪学校及周边
投资估价:45000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自筹
公告发布时间:2009年8月14日
报名时间:2009年8月17日-2009年8月21日
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报名地点: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凤凰路800号3楼)
联系电话: 0572-2220041 联系人:小潘、 小黄
投标申请人专业类别、资质等级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专业类别、资质等级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外地进湖拟参加投标建造师须经备案)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41988㎡
结构类型:框架筒体 层数:地上:南区6层(局部7层),北区25层,地下:二层
初步设计批准部门文号:湖发改基建[2009]114号
计划开、竣工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1、企业介绍信、企业概况、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席位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湖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湖施工备案表、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存储证明。(以上报名资料均为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人代表、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复印件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受理)。
3、2006年至2008年度投标报名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质量和安全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企业通过国家认可的质量体系论证证书复印件,湖政办函[2004]46号文和《湖建发{2008}133》号文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复印件,以及投标报名企业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复印件(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评分时不予认可)。
4、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加盖页码章。
5、选择投标申请人方法:按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分办法执行(由招标人推荐不超过三分之一,其余按业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6、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本工程商务标采用电子辅助评标。 

 

 

湖州浙北大厦购物中心、湖州金瑞大厦工程
资格预审评分办法

第一条 资格预审评分由招标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量化评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第二条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分办法,经市招投标监督机构审核备案。
第三条 本招标项目为房屋建筑工程,资格预审评分以招标项目同专业类别的获奖工程为准。
第四条 评分标准分为:投标申请人(企业)信誉、业绩和项目负责人(指:建造师或项目经理)业绩二项,合计100分。
(一) 投标申请人(企业)信誉、业绩分,满分60分
1、企业科技进步水平,最高10分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的,
评定分值3分;
  (2)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每项得2分;省级工法每项得1分;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有效专利每项得0.5分;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得1分。
  最高得4分,其中同一工法以最高级别进行计分;
  (3)企业通过国家认可的与招标项目的专业类别相符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论证的,每通过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2、企业资质,最高3分
特级资质、一级资质(一级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符合承包工程范围):评定分值3分;
3、工程质量,最高15分
(1)上三年度内(指:2006~2008年,下同),企业在湖州市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指:房屋建筑工程,下同)获得过“鲁班奖”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5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鲁班奖”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9分;
(2)上二年度内(指:2007~2008年,下同),企业在湖州市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9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6分;
(3)上二年度内,企业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6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评定分值3分。
本条(1)、(2)、(3)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获奖工程进行计分。
4、类似工程业绩 最高7分
近年来(2005~2009年)企业承担过(包括在建,下同)类似招标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承担过地下室二层(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以上者含本身,下同)的,评定分值4分;承担过地上15层以上、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评定分值3分。
注: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相关施工图。否则不得分。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最高8分
(1)上二年度内(指:2007~2008年,下同),企业在湖州市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浙江省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8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以上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4分;
(2)上二年度内,企业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湖州市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6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3分。
本条(1)、(2)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获奖工程进行计分。
6、市场行为,无不良行为得满分10分
投标申请人的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每条记录扣2分,最高扣4分;无不良行为的得4分;
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每一处罚决定扣3分,最高扣6分。无受行政处罚的得6分。
同一处罚内容按最高级别扣分,不重复扣分。
7、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的信用评价,满分7分
  (1)上二年度内获得过湖州市建筑施工企业行业信用评比优胜企业及以上称号的,得4分;
  (2)以前承接招标人的工程项目履约情况评价:
  好,得3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投标申请人未承接过招标人的工程项目的,得2分) 。
(二)项目负责人(指:建造师或项目经理)业绩分,满分40分
1、工程质量,最高18分
(1)上三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指:建造师或项目经理,项目付经理不计分。下同)在湖州市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鲁班奖”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8分;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鲁班奖”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9分;
(2)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6分;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8分;
(3)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4分;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评定分值7分。
本条(1)、(2)、(3)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获奖工程进行计分。
2、类似工程业绩 最高4分
近年来(2005~2009年)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包括在建,下同)类似招标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承担过地下室二层(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以上者含本身,下同)的,评定分值3分;承担过地上15层以上、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评定分值1分。
注: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相关施工图。否则不得分。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最高8分
(1)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8分;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6分;
(2)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市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6分;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3分;
本条(1)、(2)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获奖工程进行计分。
4、 市场行为,最高10分
投标项目负责人的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每条记录扣2分,最高扣4分;无不良行为的得4分;
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受到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扣3分,最高扣6分。无受行政处罚的得6分;
同一处罚内容按最高级别扣分,不重复扣分;
第五条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无法提供原件核查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发文部门盖章确认。
第六条 年度划分以每年的7月1日为分界,业绩评分以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报名资料为准,获奖业绩的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时间为准。
第七条 本办法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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