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官街道[2009]G4号等8个工业地块使用权公开出让补充公告
原2009年8月6日刊登的《百官街道[2009]G4号等8个工业地块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中 “对参加报名的自然人,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授信额度按拟竞买地块面积确定,不得少于50万元/亩。”变更为“对参加报名的自然人,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授信额度按拟竞买地块面积确定,除长塘镇[2007]G4-1号地块要求不得少于20万元/亩外,其他地块均不得少于50万元/亩。”。《公告附表》中长塘镇[2007]G4-3号地块的“注册资本标准≥405万元”变更为“注册资本标准≥150万元”。其它事项不变。
上虞市国土资源局
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
二○○九年 八 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