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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学校教学楼建设工程询价公告

2009-08-18 来源:江苏徐州市政府采购

受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本中心对下述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报名时须填写《丰县政府采购项目参加报名表》,并直接送至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表下载地址:丰县财政信息网→政府采购→表格下载。
项目名称:学校教学楼建设工程
项目内容:丰县顺河中心校教学楼建设工程
一、资质要求
1、资质等级及施工经验:报价人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资质。
2、财务状况:流动资金应满足本合同施工进度需要;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
3、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应有3年以上类似于询价工程的施工经历和担任过2年以上的项目经理,并持有二级及其以上的建造师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应有3年以上类似于询价工程的施工经历,且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有工程师职称满3年。
4、招标文件项目法人,需说明委托常驻工地项目经理级常驻工地工程师,不得换人,招标单位有权审查所报项目经理历年在教育工程建设中的资历、表现,否则,采购人有权提出主权意见。
二、款项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本工程将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工程进行2/3付合同款的50%,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至合同款的95%,其余5%作为质保金,时间为一年。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1、购询价文件时请填写《丰县政府采购项目参加报名表》,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建造师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鲜章。上述复印件须在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若不提供其报价将被拒绝。
2、询价文件将于2009年8月18日至8月21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在江苏省丰县财政局院内北三楼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出售,售价为每套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3、现场勘察时间于询价文件发售同步,由投标报价人自行与采购人联系,费用自行负担。
四、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1、报价时每个项目应缴纳贰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直接以投标单位的名义缴入政府采购账户或以银行汇票的形式在开标前缴到采购中心签收人处,其他方式不予接受。成交者投标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未成交者,其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下发之日起五个工作之内退回至单位账户,不予个人结算,投标(履约)保证金在存放期间不计利息。
政府采购账户名称: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分支 账号:32001717136051421734
接受报价文件为2009年8月23日上午9:00至9:30整,接收地点江苏省丰县财政局院内北三楼8302室,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2、本项目定于2009年8月23日上午9:30整准时在江苏省丰县财政局院内北三楼招标室公开开价。
3、资格审查将由询价采购小组授权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报价人依据询价文件要求对其资格进行审查。
询价组织单位: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报名联系人:许海林 联系电话:0516-89159010
地 址:丰县财政局院内北三楼8303房间
项目联系人:段素侠 联系电话:0516-89159596
地址:丰县财政局院内北三楼8302房间
采购单位:丰县顺河中心校 联系人:仇高翔 联系电话:15852215176
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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