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罗县崇岗镇中心卫生院改造项目建设工程己由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发(2009)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罗县卫生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罗县卫生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平罗县崇岗镇中心卫生院改造项目建设主要是在现卫生院门诊楼东侧扩建二层框架结构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为605平方米;新建附属用房62.4平方米。其中库房38.4平方米,一层框架结构,锅炉房24平方米,砖混结构,门诊楼粉刷3060平方米,安(加)装铝合金门窗239.25平方米,雨棚防水处理31.72平方米;院落硬化657.9平方米以及上下水、暖、管道改造等。建设地点为平罗县崇岗镇。
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09年9月8日开工至2010年3月6日竣工,工期为180天。
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年 8 月 6 日至2009 年 8 月 12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时30分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平罗县建设局四楼购买招标文件。并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信用手册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一套(外省市投标人需提供进宁备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罗县卫生局
地 址: 县城新区
邮 编: 753400
联系人: 李惠山
电 话: 6095367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开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翰林街27号
邮 编: 753400
联 系 人: 张进仁
电 话: 6012228
传 真: 6012807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2009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