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至雅安高速公路新津互通式立交收费站扩建工程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成都至雅安高速公路新津互通式立交收费站扩建工程项目,经四川省交通厅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成雅高速公路通行费,项目发包人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四川省交通厅批准,由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对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成雅高速公路起于成都,止于雅安,于
(2)招标范围:本次土建工程施工招标主要内容为:收费车道、收费岛、收费广场、收费大棚的改扩建施工,同时还包括相应路段交通标线、波形梁护栏、轮廓标、突起路标及防撞筒等。
全部工作划分为KJ1一个标段独立招标,施工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①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相应的财力(近1年(2008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④从业经历:近5年内(2004年1月至今)曾完成高等级公路路基或路面工程施工项目一项及以上;⑤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同一个标段的投标。若在同一标段中出现上述关联企业,将按其由上而下的关联关系保留其中最低一级企业投标资格,对上一层投标企业将不接受其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在下一阶段招标中,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持①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彩色影印件②资质证书(含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彩色影印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影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校核原件)④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单位介绍信,于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份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送交时间为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等媒体上发布。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申请人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分标段填报、装订、包封):
a.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b.近五年(2004年1月至今)已完施工项目情况表
c.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各申请人应将上述3表(格式后附)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书面资料(3张公示表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上应注明申请人名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期后3日内( 2009年 8 月28 日15:00之前)提交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公路设计院1号楼4楼会议室,并由招标人按照各申请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格式原样在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5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申请人,将不通过评审。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强制性条件要求公示的内容即资质、业绩、人员应与公示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应以公示资料为准。在公示结束10日内,监督机构接受申请人的书面投诉。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的投诉,将不影响评标结果。对投诉材料核查后,将对材料虚假的一方或诬告的一方记入不良信誉记录。
招标投标投诉按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第11号令)、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规定处理,全文查看: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冯家湾成雅分公司
邮 编:
电 话: 028-85
传 真: 028-85
联 系 人: 秦红宇
招标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