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雍阳中学主教学楼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更正通知
公告更正条款如下:
原公告内容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2009-8-31 14:30)时以前送达招标人(委托招标的,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瓮安县雍阳中学主教学楼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更正为: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2009-8-31 9:30)时以前送达招标人(委托招标的,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瓮安县雍阳中学主教学楼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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