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检察院办公楼内部装修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通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QH2009-08413
本工程由格尔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格发改[2009]28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格尔木市检察院,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自筹资金。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1.1 建设内容:办公楼装饰改造工程,对地面、墙柱面、天棚等进行装饰改造,总装饰面积3817平方米。包括办公楼的采暖、电气、给排水维修改造工程。
1.2工程建设地点:格尔木市检察院
1.3招标范围:办公楼装饰及维修改造施工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
3、投标申请人可到西宁市黄河路36号银龙商务大厦7楼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718房间报名,时间为2009年8月17日至2009年8月21日16时。
4、申请资格预审的具体要求:
4.1、具备所要求的资质;
4.2、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授权;
4.3、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具备一定的业绩;
5、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5.1、有效的法人授权书;
5.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许可证复印件、业绩考核手册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4、类似工程业绩证明;
5.5、外省施工企业需提供进青备案手续;
5.6、企业简介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相关资料。
6、本次招标通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招 标 人:格尔木市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业务联系人:李先生、叶女士
业务联系电话: 0971-6118368、6128259
报名联系人:李先生(718室)
报名联系电话:0971-6127671
传 真:0971-6138352
邮政编码:810001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