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山水杭城7#——13#住宅楼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市山水杭城7#——13#住宅楼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漯河市辉鸿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漯河市辉鸿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工程位于漯河市淞江路和青山路交叉口西南角,砖混结构6层(7#楼5层),总建筑面积为20764.9平方米,其中7#楼1843.4平方米,8#楼 3293.7平方米,9#楼3293.7平方米,10#楼2823.8平方米,11#楼3897.6平方米,12#楼2823.8平方米,13#楼 4132.1平方米。本次招标以10#12#楼为招标蓝本。本次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计划工期245日历天,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贰级建造师及其以上资格。
3.2本次招标由一个施工企业承建,三个项目经理负责施工。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8月20日至2009 年8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 11:30 时,下午3:3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在漯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所在地清欠办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以上需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A4纸复印件各两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圆整,电子文档伍佰圆整(售后不退)。图纸押金贰仟圆整,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漯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南省招标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漯河市辉鸿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漯河市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市区淞江路中段 地 址:漯河市嵩山路未来家具广场三楼
联系人:许 先 生 联 系 人:谢 春 景
电 话:15890233073 电 话:0395-5975777
2009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