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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翠微广场影剧院、青少年宫外墙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2009-08-19 来源:江西招标信息网

1、 宁都县翠微广场影剧院、青少年宫外墙亮化 工程已由 宁发改投[2009]59号 核准立项准予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①工程规模 / ②结构类型 /
③招标范围 按照工程量清单及立面效果图所涵盖范围
④标段划分 1个 标 段 ⑤项目总投资 约33万元
⑥资金来源及性质 财政拨款 ⑦资金落实情况 已 到 位  
⑧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9年9月1日,竣工日期为 2009年9月30日,总工期30日历天;
⑨工程建设地点 翠微广场 ⑩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3、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经理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的施工企业,并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指企业在符合原三级项目经理资格条件的人员中自聘的三级项目经理)或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时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条件包括: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三级自聘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未发放到位的执行《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建[2008]13号文)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⑤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的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且提供劳动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⑥赣州市外投标人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⑦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预算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⑧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⑨《投标资格审查表》;⑩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①、本工程采用无记名报名方式,报名时不需带任何证件、材料。
②、购买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时间为:2009年8月19日至2009年8月24日(星期六、日休息),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地点:宁都县招投标中心报名室(翠微广场北路的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
③、 招标文件、效果图纸等资料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如因招标人招标资料等原因引起投标活动时间变动,业主将在http://gzzbtbzx.com和http://ndztb.com网上公布。
7、本工程定于2009年8月31日开标。

招 标 人: 宁都县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彭秋生            
办公地址: 宁都商贸城二楼 邮 政 编码: 342800
联系电话: 13979722912、13879700353 联 系 人:黄春明、曾慷

招标代理机构: 宁都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温 英 常                 
办公地址: 领秀新都15#楼一楼 邮政编码: 342800
电话: 13979791873 ,0797-6830870   联 系 人: 温 海 峰  

招投标监督单位:宁都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0797-6825222

2009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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