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山新区管委会综合服务中心工程已由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山新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黑山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位于黑山新区中山路北侧,黑大公路东侧,建筑面积约为11276.52㎡,框架结构,计划2009年9月20日开工,2010年6月30日竣工,工程范围为土建、给排水、照明、消防等以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含三级), 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8月 24 日至 2009 年 8 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辽宁方正建设项目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投标预备会投标答疑会时间为2009年9月1日上午9时,地点在锦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 年 9月16日上午 9 时 00 分,地点为 锦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山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黑山县黑大公路东侧
邮 编:121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416-555000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正建设项目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五段13号楼14层
邮 编: 121000
联 系 人: 付华 刘京华
电 话: 0416-2920324 0416-2920329
传 真: 0416-2132325
电 子 邮 件:LNFZ2920329 @ sina.com
开 户 银 行:锦州银行山西路支行
账 号:40202758820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