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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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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AXL090009-03SG |
南京仙林新市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风华中小学项目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07]58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风华小学项目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 |
2、工程地点:仙林大学城仙鹤片区仙林大道以南、学子路以西 |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 |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
6、工期要求:28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5000.00万元 |
8、招标内容: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风华小学项目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
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34145.47 m2;建筑物层数:5 层;其中地上层数:5 层;其中地下层数:1 层;建筑物高度:19.95 m;其中地下室面积:323.30 m2。 |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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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投标报名方法: |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09年8月24日至 2009年8月28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04:30分,在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栖霞区文苑路100号仙林开发区管委会受理报名。 |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元 |
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
其中必选条件为: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并且已经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销号手续;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中可选条件为: |
|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自2006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框架结构民用公共建筑房屋建筑工程(厂房等工业建筑除外),投标人企业、项目经理业绩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取。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自2006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框架结构民用公共建筑房屋建筑工程(厂房等工业建筑除外),投标人企业、项目经理业绩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取。 | |
六、其他: |
|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建造师在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社保机构出具近6个月(2009年1月至2009年6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和建造师不能到场或虽然到场但提供不了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的,招标人将认为其自动放弃资格审查申请; 投标人在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应提供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至少应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主任工程师、质量工程师、安全工程师)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社保机构出具近6个月(2009年1月至2009年6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无法提供齐全的、符合要求的以上文件资料的,招标人将认为其自动放弃资格审查申请。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分部分项报价错漏一致,且没有合理解释的; (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四)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 (五)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六)其他不应有的雷同。 5、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细则为: 一、评标因素与分值的确定 a、报 价 75分 b、施工组织设计(含投标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评审) 20分 c、项目经理承担的工程获得优质工程 1分 d、项目经理承担的工程获得文明工地 0.3分 e、施工工期 1.7分 f、工程质量 2分 二、评分细则 a、报价得分(75分) 在对各投标单位报价进行澄清的基础上评审。 参与计算的投标报价均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有效的投标报价。 招标人最迟于投标截止日之前15天公布投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高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按重大偏差处理;投标报价比最高投标限价低15%的投标,将作为重点评审对象,以确定其投标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以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格得最高分,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投标价格高于该基准价格的,每高出1%扣0.3分。 以上计算中不足1%部分按内插法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 b、施工组织设计(满分20分,无重大偏差者,应给基本分12分) 施工组织设计各个项目的评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分别进行独立的、详细的评审,分别去掉评委打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分作为最终得分。 b.1投标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评审 投标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评审项满分2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根据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投标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的提纲,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陈述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投标项目负责人的陈述及答辩时间控制在10分钟(包括准备时间)之内,每超出规定时间1分钟从其最后得分中扣除0.2分。 投标项目负责人的陈述答辩前及整个陈述答辩过程中不得透露其个人以及企业相关信息,否则以重大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专家根据投标项目负责人的陈述及答辩分别以优:2.0分;良:1.8分;中:1.6分;一般:1.4分;合格:1.2分共五个档次给予独立评分。 b.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 ①施工组织(满分1.80分) ②质量管理(满分1.80分) ③施工方法(满分1.80分) ④施工安全(满分1.80分) ⑤组织机构(满分1.80分) ⑥现场布置(满分1.80分) ⑦机械设备(满分1.80分) 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满分1.80分) ⑨施工工期(满分1.80分) ⑩总承包管理与配合(满分 1.80分) 评标委员会专家根据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分五个档次给予独立评判打分。 c、项目经理承担的工程获得优质工程(满分1.0分)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优最高加1分,有效期二年。 参评工程业绩必须同时提供参评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主体验收证明资料及获奖证书(或发文)原件,缺项不得分,且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的项目经理必须一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 d、项目经理承担的工程获得文明工地(满分0.3分)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 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最高加0.1分,省级最高加0.3分。有效期均为一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参评工程业绩必须同时提供参评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获奖证书(或发文)原件,缺项不得分,且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的项目经理必须一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 e、施工工期 投标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工期要求的得1.7分,承诺合同工期不超过280天的得1.7分,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视为重大偏差。 f、工程质量 投标工程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的为废标。承诺工程竣工验收获得市级优质工程的,该项得分为1.5分;承诺工程竣工验收获得省级及以上等级优质工程的,该项得分满分为2分。 6、本工程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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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09-8-24 8:30到 2009-8-28 16:30为止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仙林新市区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南京广州路228号易发科技大厦3F-E座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机构邮编:210000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025-83327290 |
招标人联系人: |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华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303238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施工类企业到广州路185号市建委基建处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025-83737945;监理类、设备材料类等其他企业到广州路183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部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025-83724536;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