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溧水县体育场及体育馆建筑智能化系统(含设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一)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按综合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标人,得分出现绝对相等时,按低报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二)招标文件中的建筑智能化设备品牌为推荐品牌,投标人可选择相当于或优于推荐品牌的产品投标。
(三)招标内容包括: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工作量主要为: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及设备采购、安装及维护;包括深化设计、材料设备供货包括各种线缆接插件等及安装、调试、检测(含委托第三方完成的所有检测费用)、竣工验收、移交、人员培训、售后服务、质保期服务和完成这些工作所需的设备、材料(含辅助钢结构件)、工器具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等, 深化设计应达到施工图要求, 并经设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能施工。
(四)工期为体育场:2009年9月-2009年10月10日 (以招标人的进度计划要求为准)。体育馆:2009年9月-2010年4月上旬(以招标人的进度计划要求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响应本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并具备提供招标货物及其辅助服务的能力。
3、具备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以及以下资格条件:建筑智能化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AAA级资信等级证书;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
三、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日期为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9月11日17:30分 投标人需提供如下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或委托书及受委托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4、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5、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在国内代理机构的授权证书和对本项目技术支持的承诺书;
6、专职安全员证书;
7、安全生产许可证;
8、其他相关资料。
四、标书出售:资格审查完毕,获得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档。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9月11日17:30分。相关图纸由在预审时提供。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柒万元(RMB70000.00元);
五、标前会:由采购中心视情况通知所有投标人召开标前答疑会。
六、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9年9月17日8:30 截止投标时间:2009年 9月1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