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ZH-200909-Z24-0475(HBGC094069)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600万元
所属地区:湖北
1、 招标条件
湖北武汉东湖会议中心工程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武汉东湖会议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湖北省工程咨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空调主机及配套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HBGC094069),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武汉市东湖宾馆东苑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共两个包
包一:空调制冷主机及配套设备,含离心式冷水机组2台,螺杆式冷水机组1台、冷却水塔3台、空调水泵、板式热交换机组2台等设备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包二:锅炉及配套设备,含油气两用蒸汽锅炉3台及配套设备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包一空调制冷主机及配套设备
1) 申请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空调制冷主机专业制造商或其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空调制冷主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并视为其代表该制造商进行投标(同一制造商生产的设备只允许授权一个代理商,否则该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均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冷却塔、空调水泵和板式热交换机组要求有制造商授权,不要求唯一授权。
2) 拟投设备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和五年以上制造投标货物的经验,且必须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 拟投离心式和螺杆式冷水机组、冷却塔、空调水泵、板式热交换机组近三年须具有不低于招标货物技术参数要求的同类设备在省会城市级会议中心、剧场、机场、展览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物的供货业绩。
4) 申请人须具有在武汉地区提供稳定、可靠维护保养的能力。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二锅炉及配套设备
1) 申请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锅炉专业制造商或其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锅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并视为其代表该制造商进行投标(同一制造商生产的设备只允许授权一个代理商,否则该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均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2) 拟投锅炉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A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和五年以上制造投标货物的经验,且必须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 拟投锅炉近三年须具有不低于招标货物技术参数要求的同类设备在省会城市级会议中心、剧场、机场、展览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物的供货业绩。
4) 申请人须具有在武汉地区提供稳定、可靠维护保养的能力。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09年9月3日至2009 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