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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业大学新校区学院楼节能实验中心施工招标公告

2009-09-03 来源:兴华招标

报建编号:1211305120090033
招标备案号:12132009094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工业大学新校区学院楼节能实验中心已由天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09】287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河北工业大学 ,建设资金为10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河北工业大学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筑面积4593㎡ 框架4层 2009年9月10日至14日招标单位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同一集团的投标单位不得超过3个
2.2 工程建设地点:北辰区双口镇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桩基础工程 建筑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 给排水工程 采暖工程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照明工程 通风及弱电工程
2.4 工期要求:2009年10月30日 至 2010年06月2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09月0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09 年9 月3 日 至2009 年9 月9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09月10日至2009年09月1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 14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2000(售后不退)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采用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采用 日内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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