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中心医院住院部综合楼工程已由宣恩县发改委以鹤发改社【2008】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中心医院,建设资金为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鹤峰县中心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招标项目概况:
a.建设地点:鹤峰县容美镇城墙路18号;
b.建筑结构:框架十二层;
c.建筑面积:15100平方米;
d.投资规模:约3250万元;
e.工期:548日历天;
②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全部监理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企业,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09年9月3日至2009年9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信息部登记,再持登记表、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监理资质证副本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以上所有资料备复印件一套加盖申请人公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恩施州以外的监理企业还须提供异地执业告知性备案手续。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9月11日上午9:00时前。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